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单位网站主页:www.sdifdc.org.cn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食品药品检验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sdsspypjys@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含信息发布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6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报名表》;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证明个人业务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相关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及资料、走访调查、个别谈话、信函调查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6575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食药院2016招聘报名表和承诺书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