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博物馆位于滁州市政务新区西南,是我市重要的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宣传和展示滁州市历史文化资源。为满足广大观众的文化需求,更好的发挥博物馆开放服务功能,经市政府批准,滁州市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面向社会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聘用岗位
具体招考聘用岗位详见《2016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日—12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19楼1901室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82100,3038962。联系人:陈磊,徐勇。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讲解岗位无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不予报名)、复印件(1份)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正确填写《2016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讲解岗位的人员请另附一张近期生活照。
(四)报考人员按招考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考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 2。不足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面试费80元/人。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退报名费。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www.czwhcb.gov.cn)和滁州市文物所网站(www.ahczww.com)公示通知为准。届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讲解岗位要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其他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或《申论》,分值各为100分,讲解岗位只考《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历史、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市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见《2016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笔试科目只考一门的笔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考两门的,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60%。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5天在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滁州市文物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为确保拟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野外考古、藏品保管岗位与办公室岗位笔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讲解岗位与陈列布展岗位笔试总成绩需达到50分。讲解岗位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二)讲解岗位面试
根据招考聘用计划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点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以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滁州市文物所网站公示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由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邀请省内文博、艺术界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报考者进行考核。面试的内容为自选朗诵、命题讲解、才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滁州市文物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讲解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讲解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定,其他岗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予以确定,如还不能区分,则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滁州市文物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与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年基本工资35000元,包括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交的“五险一金”。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招考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50-3216107
滁州市博物馆(文物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