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2016年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农村小学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大学生村干部队伍状况和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通过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农村小学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的方式,转岗发展全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为确保定向招录工作稳步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1、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3名(事业单位);
2、农村小学工作人员22名(事业单位);
3、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若干名(享受县公安局辅警待遇);
4、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近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新蔡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无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一定责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工作时间,11月24日领取准考证。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新蔡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农村小学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粘贴并提供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4张及同底版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2008年、2009年报名参加大学生村干部招聘时的毕业证及最新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3)诚信承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凡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察、岗位分配、公示、试用等环节。笔试命题为综合知识测试,侧重于“三农”工作。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阅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若出现自愿放弃、笔试缺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日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岗位。
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农村小学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招录到农村小学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为教师岗位,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到农村小学其它岗位(今后如取得教师资格证,亦可聘至教师岗位);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由县公安局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其中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按县公安局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其所代理的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所选单位(岗位)报到上岗,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定向招录是一次性解决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的具体举措,招聘完毕后,我县所有大学生村干部全部解除聘用关系。录用转岗人员享受新的工作单位同类人员的各项待遇,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自然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报名条件不报名参加招录的,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凡符合参加定向招录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通知到本人或家人,并出具通知到(或未通知到)本人及家人的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印章,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本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1、新蔡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农村小学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辅警报名表.rar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