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出租屋管理员队伍的力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2名,现将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外勤出租屋管理员1人;
内勤出租屋管理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男性1.65米、女性1.55米以上;
(四)外勤出租屋管理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懂得电脑基本操作,有房管、建筑、物业管理等相关中等专业学历者优先;
(五)内勤出租屋管理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懂得电脑操作,有出租屋管理内勤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年龄18周岁-40周岁,本市户籍可放宽至45周岁;
(七)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优先。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
四、择优推荐和呈批:根据考试成绩,按成绩总分的高低,择优推荐,报街党工委、办事处审批。
五、录用:经体检、政审和街审批后,按《岭南街“一队三中心”及合同制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按现有岭南街出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
七、报名方式:
(一)有意应聘者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小1寸彩色红底照片1张到本中心报名,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
(二)咨询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荔湾区杨巷路万钟东1号首层(岭南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1859117 ,联系人:马小姐 ;
(三)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截止日期至2016年11月20日。
岭南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