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代县国家税务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4名行政服务大厅国税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购买服务类人员),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经电脑实操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掌握中文打字。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国税窗口(8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63)8663396、(0763)867821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连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nan.gov.cn/)或县人社局网站(http://qylnrsj.gov.cn/)下载并填好《连南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1份),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电脑实操考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电脑实操考试
1、电脑实操考试形式及内容。电脑实操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电脑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占全卷20%)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占全卷80%)。操作技能部分包括汉字录入、Windows使用,文字编辑、电子表格数据处理,因特网的简单引用。成绩于电脑实操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2、报考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电脑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实操考试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3:00-5:00);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根据电脑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电脑实操考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随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电脑实操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电脑实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等有关事项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察。
(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机关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经费由县财政核拨。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电脑实操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