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石头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 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主要从事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优先聘用。
(七)有驾驶执照的优先聘用。
(八)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三、工作内容
1、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
2、其他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2:30至5:00止(假日时间除外)。
2、报名地点:南石头街道党政办(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展业街20号三楼305,电话:020-34175337)。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学习)简历、学历(位)证书、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南石头街道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由本街道分管领导、党政办、城管执法队、协管队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5.5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税前工资约3390元/月),街道按政策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南石头街道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