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病理医师急招公告(2016年第九批聘用制人员招聘)
发布时间:2016-11-11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是根据市政府“高规格、高标准、功能全”的要求,按照三级医院的规模和标准建设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是广东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第一期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设置病床位750张,二期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设置病床位400张。我院是全市第一家通过全国无烟医院评审单位,是全省粤东地区唯一一家卫生部脑卒中筛查防治基地医院,是广东省第一家与北京安贞医院建立心血管诊疗合作中心,是惠州市干部保健基地,是惠州市急救创伤中心及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所在地。因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急招聘用制病理医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聘用制病理初级医师2名,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临床医学或病理诊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三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病理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在三级医院工作3年以上,年龄可放宽5岁。
4、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具备干部身份。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我院聘任员工相关规定执行。经同意聘用的员工根据《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惠市一医〔2012〕17号)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不发放效益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独立上岗者留任并按规定领取相应标准的效益工资,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医院相关规定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程序结束后,我院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紧缺专业人员及聘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我院将优先考虑录用为正式在编员工。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应聘结束后发现有上述问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现场报名至招聘满为止。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制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附件2,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必须包含近3年年度考核及工作期间是否出现有效投诉或医疗事故等信息)、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有关政策参加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以加分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含证件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邮寄到报名地址(邮编516003)参加报名。因邮寄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应于笔试前备好证件证书原件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基于招聘工作量大、快递邮件容易丢失等原因,请应聘者尽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每位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经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视报名情况分批次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者可以参加笔试,也可以申请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书面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给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将现场或电话通知是否准予免笔试。未批准免笔试者,必须通过笔试后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科室考核、面试提问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三部份进行,其中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其中面试提问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1)科室考核
应聘者须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为期至少一周(含周六、日)的科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科室考核者或考核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无故缺勤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一票否决,终止考核,不予聘用。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
(2)临床专业水平测试
临床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5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由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出题,考生于现场实操或纸笔作答。
(3)面试提问
面试提问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提问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面试提问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放弃录用的,由我院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咨询单位: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883621,2883821,2883899。
(三)监督单位:
招聘工作接受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2-2833603
附件:
1.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制员工招聘报名表
2.工作证明(样板)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