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交通医院始建于1950年,坐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2013年8月评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2016年9月通过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现场评审和第三方评价,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医院。现为山东大学教学医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非隶属)、滨州医学院实践教学医院,同时承担着山东中医药大学、潍坊医学院、泰山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培养、教学任务,有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医院现有职工1097余人,其中博士、硕士276名,正高级职称人员44名、副高级职称人员103名。医院学科齐全,技术实力雄厚,开放床位812张,设有内、外、妇、儿、急诊、重症医学、口腔、眼、耳鼻咽喉、康复、中医、药、检、影像、营养等51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2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肝胆微创技术研究室和康复医学研究室,2个建设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康复医学科,1个济南市A级重点学科:神经康复。
医院始终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方针,坚持“科技兴院、服务立院、质量建院、特色强院”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医院有特色,科室有重点,个人有专长”的发展目标。肝胆结石的内镜治疗、心血管病的介入治疗、血栓病防治技术研究、泌尿结石的微创治疗、肢体瘫痪和语言障碍的康复、创伤急救、四肢矫形、妇科内镜治疗等,具有较高的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的地位。其中肝胆内镜外科被评为全省卫生系统首批“两好一满意”十大质量品牌,是济南市内镜治疗质量控制中心,2016年通过了国家卫计委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成为我省第二家“中国ERCP技术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省交通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热爱医疗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4、身体健康,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1970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在50周岁(1965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交通医院网站(http://www.sdsjtyy.com)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到山东省交通医院政治处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⑴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方向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高级)、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⑷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⑸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初、中级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医药卫生或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英语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高级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省交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53277-6330
地址: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9-2号三楼305室政治处
邮编:25003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交通医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