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简称“监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及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工作,对全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对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行实施业务指导和协调,为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公益服务及海洋安全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充实监测中心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2017年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2月8日。
12月8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2016年12月12日在监测中心网站发布审查结果公告。
2、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ecruitment.ohrc.org.cn(也可从国家海洋局网站:www.soa.gov.cn或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链接登录,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等非IE内核浏览器),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2)监测中心将参加国家海洋局于11月13日、16日、17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组织的公开招聘洽谈会,考生可现场咨询提交个人简历,但仍需通过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打印准考证:12月15日-17日,考生可登陆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照片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海洋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要求见《国家海洋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附表2)。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
9:00-10:00海洋基础知识;
10:30-12:00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要求:
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迟到,笔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地点: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大连设立笔试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请关注监测中心网站),国家海洋局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公共笔试考场。考生可以在报名时就近选择以上考场参加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笔试地点。
(三)面试
1、参照最低面试分数线和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评委提问方式,同时考生需回答随机抽取的试题。
3、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监测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组织所有面试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监测中心指定医院进行。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监测中心将成立考察组对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
在监测中心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其他
1、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对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国家海洋局批准后,监测中心将发放聘用通知,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被聘用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报到。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3、被聘用者报到第一年执行新员工工资,其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4、招聘其他具体事宜,将在监测中心网站及时发布。
联系人:何桂萍
电话:0411-84783226
单位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附件:1、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国家海洋局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