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上派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其中A岗12名,B岗12名)男性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基层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肥西籍退伍军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已在县直、城关地区镇村社区就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上派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肥西网、肥西报、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正常办公)。
3.报名地点:上派镇组织办(上派镇镇政府西楼三楼),
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可自行下载或报名现场领取),并同时提供同底1寸证件照片4张;(4)退伍军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由上派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数。
报考人员于11月18日登陆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于11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上派镇组织办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结束后七日内在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初选人员
按照A岗、B岗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上派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上派镇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上派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七)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上派镇劳动力资源协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后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不提供食宿。
3.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上派镇城市社区聘用人员同等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基本工资中代扣代缴。
4.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
(一)本公告解释权在上派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查询网站:上派镇政府网和上派镇先锋网。
(三)咨询电话:镇组织办0551-68828561
(四)举报电话:镇纪委0551-68847294
上派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