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向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有爱心,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会工作,认同社工的服务理念,志愿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含心理咨询)、教育学、法学(含法律)、康复学(含戒毒康复、护理)、社区管理、青少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优先;
6.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社会工作者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9月2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考试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bhtswzzb@163.com。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名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和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资格复审:面试前需携带《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考试报名登记表》、《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考试诚信承诺书》各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三、待遇
对经体检通过人员先实习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照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购买社保,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9-2660055
附件: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考试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