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思想道德素质良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或新闻学专业毕业。
3.具有长兴县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从事综合文字或新闻宣传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18日(上午:8:00 -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9楼9012室综合科
3.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两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报名人数如超过20人,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直接采用面试形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6.体检考察:按公务员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其他编外人员。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23769
联系人:吴怀志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 6256077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