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高新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2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原则
根据《吴兴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编外用工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吴兴人力资源网、高新区公告栏等处发布公告,公布招考岗位、条件和报名方式。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0月11日下午17:00,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免冠一寸照片1张、学历证书及岗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新区3号楼三楼政治处报名。
联系人:沈晓敏(0572—2536808、13819217504)。
3、资格审查。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高新区党委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6、体检和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聘用待遇
新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以岗定薪,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参照高新区同类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