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浔区政府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3、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居住地在南浔镇,户籍所在地为南浔区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好)。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8:30—17:00。
3、报名地点:南浔区政府办秘书科(区行政中心东楼715办公室),联系人:胡颖颖,联系电话:3025715,13666513968。
4、报名时需提交《南浔区政府办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面试得分即为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3、公示、聘用: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待遇及其他
1、人员性质:编外合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南浔区政府办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政府办秘书科负责解释。
附件:南浔区政府办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浔区政府办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