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普查工作需要,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夯实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经县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及劳动报酬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18-35周岁,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农业普查岗位的工作。
4、所招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由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自聘用日起到2017年12月底止。
5、工资待遇为每月1500元。聘用人员合同期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责交纳(个人部分由本人自己承担)。
有意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到资源县行政中心336办公室报名。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