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直部门和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部门和乡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查、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滦平县县直部门和乡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其中县直部门招聘36名,基层乡镇招聘4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县直部门和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滦平户籍的,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滦平、或配偶一方户籍为滦平(不含行政区划已经划出的区域)。岗位条件要求具有统招全日制学历的,指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统一按计划招生且全天在校学习,同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19日(周三)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aoming.lpxrsj.gov.cn/)和滦平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baoming.lpxrsj.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周三)8:30至11月1日(周二)17:30分。
缴费时间:2016年10月26日(周三)8:30至11月2日(周三)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1月3日(周四)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需于2016年11月14日(周一)8:30至2016年11月19日(周六)17:30分前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 ;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在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滦平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0分钟,当场打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复核政审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复核政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②笔试成绩高者;③笔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学历较高者;⑤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考生进行复核政审。复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体检
复核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查、面试、复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按考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和相关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县直和乡镇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报名须知.doc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