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10月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16年10月19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5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6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岗位未注明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提供以上相关证明,但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拟聘用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证明的,视同单位同意报考。下同)。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与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0月19日—10月27日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gzsdwrmy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00—10月2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或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自行下载《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无误后(要求粘贴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和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电子版发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gzsdwrmyyryzp@126.com)。以上操作均要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我院将在考生发送报名表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的24小时内对考生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经邮箱回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原则上,按1:3比例报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和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并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gzsdwrmyy.com)上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后,需打印《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笔试前资格审查用)。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该4个《目录》考生可上网搜索)。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0月31日下午17:00)登录发送报名表的考生本人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北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工作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和具体实施。
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各类岗位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才可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按报名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计划招聘数在5人及以下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6人至10人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招聘7人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计算为17.5人,则入闱面试人数为18人),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2.5: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11人以上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11月1日13:30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www.gzsdwrmyy.com)公布考生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4、副高及以上职称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考核(结构化面试)方式录用,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5、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及面试前资格审查发布的相关事项公告中未要求考生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时不得临时要求考生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
面试前时请携带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执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学历查询备案表;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从事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前人员递补
入闱面试人员须提前20分钟在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职位按本方案要求递补人数,并当天下午2:30在医院网站发布取消面试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
3、结构化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结构化面试由单位的面试考官小组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时间:11月1日下午2:30—5:30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考生面试分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
2、体检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我院收费标准收取200元。
3、政审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属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单位于2016年11月9日在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布聘用公告。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3年。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医院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016年10月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2、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3、资格审查不合格(弃权)人员统计表
4、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汇总表
5、体检政审不合格(弃权)及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统计表
6、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