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优先);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限男性;
4、有驾驶证、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5、民族不限。
二、从事岗位
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党政办公楼(天山街8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建民,联系电话:0909—6998550、15209079819。
㈡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携带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测试
测试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现场从题库抽取一道写作题目,汉文答题,现场完成,考察应考者的工作认知、文字写作水平。
2、面试。统一用汉语作答,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
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测试合格聘用的,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相关说明:测试合格者,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补发试用期工资薪酬(扣除相应社保缴费)。
2、工资待遇参照《阿拉山口市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单位提供食宿。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阿拉山口市委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