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面防控体系工作,经县委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即属沙湾县财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要求为:男性130人,户籍不限,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业高中、技校),年龄在18-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98年1月1日-1981年11月30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5、女性30名,户籍不限,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察院校毕业生放宽至中专及中专以上),年龄在18-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98年1月1日-1981年11月30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6、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有特殊技能或特长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7、复转军人优先考虑。
二、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①月基本工资3160元(含五险一金)。②享受与正式在编民警同等带薪休假、生育假、探亲假。③按考核要求发放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采暖费。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四、招聘程序: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选拔项目为:面试、体能测试。
女性警务辅助人员选拔项目为: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沙湾县火车站路9号)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携带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报名表、政审表在沙湾县公众微信号“沙湾零距离”及沙湾县公安局公众微信号“平安沙湾V”自行下载(沙湾县户籍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表格),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国保大队政审盖章后,再由当地公安局政审盖章)。
咨询电话:6015856 13369818170
联系人:冯小刚(沙湾县人社局)
马祯 (沙湾县公安局)
(二)面试及笔试
女性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4日
女性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地点:沙湾县公安局
面试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面试地点:沙湾县公安局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体能测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1、递交报名表和政审表(进行资格审查);
2、男性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面试(占总成绩6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40%);女性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3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40%);
3、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考核标准依据《新疆公安机关2014年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招录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男子组取总成绩前130名,女子组取前30名,公示前如有放弃人员,依名次递补,补录时按总成绩自高到低补录;
5、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湾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