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桂人社函[2015]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报经自治区编委批准编制使用计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公开招聘计划,现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匹配的选人标准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
用人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 |
管理岗 |
培训项目管理 |
3 |
本科及以上 |
外语、师范教育类、教育管理 |
具有10年以上留学服务从业经验者可以为非英语专业。 |
广西教育研究院 |
专业技术岗 |
教育研究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学原理、教师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
应届毕业生,“985” |
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
管理岗 |
学生资助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类、统计类、计算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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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化教育馆 |
专业技术岗 |
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本科毕业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专业 |
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教育管理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律、信息技术、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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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
(三)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所需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中下旬,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赴西安、北京、重庆、上海、广州、武汉六个城市举办的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期间,有意者可关注以上六大城市发布的招聘会信息,现场报名。招聘会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在招聘会现场递交简历,并在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册上进行登记,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地点:西安、北京、重庆、上海、广州、武汉六个城市举办的招聘会现场,具体地点待定。咨询电话:13669604040,郭老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除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以外的岗位,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岗位,学历为本科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笔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岗位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能开考。
1.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5.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招聘会当天现场进行。
6.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7.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外语培训中心)笔试的有关要求将现场通知考生。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教师培训中心是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被考核对象的所在单位需出具被考核人的现实表现,如实反映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七、体检
(一)考核合格人员,需要到南宁市参加我厅组织的录用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组织,如体检不合格的,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教育厅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7年8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厅将在2017年为已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对2017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本次招聘结果视为无效。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十、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771-5815138,13669604040,0771-5815140(传真)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邮编: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