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直属自治区卫生和计生委,是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厅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操作流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编制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度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准许参与证明文件。
3、学历及资质要求:
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招聘的职数和学历要求以附表公布的为准)。
4、具备我院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方法进行。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试和面试成绩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我院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亭凉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招聘信息网上公示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
3、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工作时间段)
3、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213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人事科。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3869
5、资格审查:人事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厅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2.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各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5.已经有工作单位编制的人员需持有单位同意报名的文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2、考试地点:笔试当天早上8:30点在我院人事科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队到考试地点参加各科目笔试。
3、考试内容: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两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研究生也需统一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亭凉医院网站上。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4、参加面试的考官为共7名,由上级主管部门成员2人、本院领导2人、相关科室负责人1人、外单位专家2人组成。
5、面试成绩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之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亭凉医院网站上公示,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70%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和资格。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的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由我院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本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录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五、录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按排名先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亭凉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录用手续,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要求
1、确保招聘工作发公开、公平、公正,尊重考核结果。
2、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题目和考核等情况。
4、考察考官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感情分。
5、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
6、参加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书》,在面试期间不得透露考生的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
7、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中弄虚作假。
单位联系人:易 琳
联系电话:0771-5823869
监督电话:0771-58530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