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2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共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锦屏县2016年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锦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医学毕业生(专业详见锦屏县2016年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女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男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已招考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除外);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
(三)报名岗位要求:按所公布的招考岗位分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两寸5张;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供(所有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
应聘考生考试内容为:以临床医学、预防保健、中医药及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工作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社会化聘用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6.2016届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7.截止11月8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经锦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或综合考察后,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根据招聘职位和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聘用,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聘用;
(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本次村医聘期为三年,期满后考评合格并符合当时聘用条件的,优先续聘;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3.村医待遇,按照国家及县相关政策补助,享受养老政策。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22145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