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贵州林城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检验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检验员(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化学、化学分析、理化检测(食品检测)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专业,有一定的检验工作经历、硕士优先;
4.熟练掌握电脑及办公软件,具备公文排版、表格制作技能和公文处理常识,具有维护和保养文印设备的基础知识;
5.男性,年龄21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8.月工资待遇:底薪2500元+每年100元职业年金。
二、招聘形式
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09:00至10月14日12:00时止。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简历,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至gzlcrcpq@163.com。
4.邮件报名资料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如“张三+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者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电子版)。
(二)面试凡经邮箱投递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将参加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三)用工方式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将按《劳动法》的规定,采取由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向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统一支付,用工方式由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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