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州台办主任办公会研究,2016年州台办台胞服务中心面向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考调事业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考调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整个考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州台办台胞服务中心事业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九级)。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机关在编在岗位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对台工作,并愿意长期在统一战线工作;
3、中共正式党员;
4、截止2016年9月30日工作满3年,并有单位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州台办综合科(贵州省兴义市沙井街体育公园内),联系电话:0859-3222383。
4、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个人工作履历表(单位证明具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事业人员须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2006年7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聘用审批表》须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经报州委组织部审批,适当降低比例。
6、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台办综合科领取。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州台办考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时间2小时。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职业能力。
3、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台办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台办综合科。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黔西南州台办会议室。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州医院。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台办考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台办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和州台办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台办考调办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台办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台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2383(州台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238408(州台办副主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