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0人。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机关正式编制,属临时性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30人
2.工作地点:波阳镇人民政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四、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待遇情况:
1.底薪+每月绩效(底薪:1500元,绩效:0-500元不等);
2.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9日;
3.报名地点:兴仁县波阳镇党政办;
联系人:王昊电话:0859—6430003。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3)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2.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七、面试与聘用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面试。
2.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8:00
3.地点:兴仁县波阳镇党政办公室
4.面试:(100分)
通过面试的人员分数由高到底,进行择优录用。被录用者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兴仁县波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