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和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者优先;
5.具有兴仁县户籍者优先;
6.踏实勤劳、虚心上进、思维活跃、热爱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证、学历证书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
四、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2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待遇参照兴仁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6212066,13518595770,
联系人:张 霞
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