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职位为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13个、计划招聘人数28人。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专项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招聘信息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lysrs.gov.cn,以下简称龙岩人社网)、“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7日至1998年10月7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录(聘)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⑧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10月7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是指2016年10月7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的人员,以及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普通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可以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7.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龙岩市(含龙岩市生源市外高校毕业生在龙岩以外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8.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职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职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8:30至2016年10月12日18:00,报考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含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5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6年10月12日18:00关闭。
报考者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18:00,报考者应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18:00,报考者应在申诉期内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笔试当天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还报名费。有关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全部设在龙岩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龙岩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核。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在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可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报批后,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龙岩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日开始前5个工作日,在此之后未递交书面放弃保证而造成进入面试职位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市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招聘机关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龙岩人社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人事考试网和龙岩人社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联系电话:0597-3293326。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3293338、3293339。
(二)监督电话
龙岩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2633966
八、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并按规定记入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试结束后,被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案,将给予考生成绩无效处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也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8日
附件1:2016年龙岩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