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编办、人社厅、医改办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闽卫人[2015]13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6]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医师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省卫计委批准我县基层卫生院2016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3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报名地点在武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秘股。
(二)信息发布。分别在市、县级的卫生计生和人社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本着方便应聘者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等方式组织报名工作。根据对外发布的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审查,核实有关证书原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人员等不得报考对象。对资格认定存有疑义的人员提交市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
(四)考试考核。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五)签订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岗全科医生与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
(六)保障措施。聘用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有效措施,指派落实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效发放,以及执业注册或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所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联系人:县卫计局兰先生,联系电话:0597-323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