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行政执法辅助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招聘行政执法辅助编外人员3名(因工作需要,限男性),其中驾驶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退伍军人,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求,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至1998年10月15日前出生);
3、南安市非洪梅镇所在地户籍;
4、驾驶员须具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含A证、B证、C1证、C2证),且驾驶技术熟练。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法定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
3、报名时需提供:(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4)退役证或相关证明;(5)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6)当地综治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7)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8)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的视为不具备优先条件)。
4、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黄副书记 13505012631(咨询时间:法定上班时间)
(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择优聘用:由洪梅镇人民政府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进行面谈考核。根据招聘计划数,将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聘用人选:(1)荣立三等功及以上;(2)在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及以上职务,担任职务高的;(3)士官任职年限,士官任职年限长的;(4)共产党员;(5)荣获“优秀士兵”等同等荣誉,获得奖励或荣誉次数多的。
四、录用后待遇
1、具体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然后实行合同制管理,转正后待遇为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年底绩效奖金另定。
2、遵守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各项规章制度。
3、提供免费食宿。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