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三江人民医院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需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人员18人。
三、招聘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60cm以上);
6、要求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含大专﹚护理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6年底)。
8、本管局范围内,与农场建立劳动关系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161095430(建三江人民医院招护理)QQ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建三江管理局事业单位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zhuna@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7日16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0月18日8:00至16:00;
2、资格审核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203室;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及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到医院报到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执业注册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单;
3、身份证;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建三江户籍毕业生提供);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实行加分制,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护理专业本科加2分
(2)具有护理执业证书或护理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8分(需要出具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3)建三江地区户口的毕业生加5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助产专业加5分(需要出具毕业证或学校证明);
(5)男生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后再予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特长展示(器具自备)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文体特长等综合素质。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项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2016年10月20日。
(六)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七)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发放标准比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