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三江人民医院宣传力度,结合人民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宣传人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宣传工作岗位1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于2016年3月31日);
7、具备新闻写作、公文写作、新闻摄影、图片处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岗位工作职责
1、采编医院的新闻,做好新闻摄影和通讯宣传工作;
2、负责管理维护医院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做好网络信息的编写发布推广工作;
3、及时在社会传媒平台报道医院的新闻宣传信息;
4、院内图板、医院通讯、电视专题片、宣传画册、文化手册等宣传材料的撰写、制作等;
5、文明单位的创建内业材料;
6、医院及科室分配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543720865(建三江医院招聘群)QQ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建三江管理局事业单位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zhuna@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23日16时。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802985,联系人:朱娜。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5月24日 8:30至16:00时(中午休息)。
2、资格审核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
3、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
(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原件1份(此三联单由各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要求盖有档案馆公章);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二寸照片2张;
(三)考试考核
实行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及加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20%、技能考核各占总成绩的1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①语文基础知识及文学、文字功底、实事政治;②申论:参照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模式,考生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并加以论证。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2016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演讲和问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工作方法等方面综合素质。演讲内容主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脱稿;如有特长可在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但不做为面试成绩。问答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2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2016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技能考核:考核内容:①新闻图片拍摄;②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及准确率、图片处理、图文排版等。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按1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时间:2016年5月25日(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实行加分制,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专业加分:新闻类、传播专业加3分
(2)新闻写作作品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作品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作品要求独著且已发表)。
省级以上(含省级)报纸(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黑龙江工人报、工人日报):500字以内加1分;500-2000字加 3 分;2000字以上加 5分;
北大荒日报:500字以内加1分;500-2000字加 2 分;2000字以上加3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参加应聘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异议,经查实则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六、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人民医院分配方案执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