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0]37号)、《研究简阳市国土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6]111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第七批乡村规划师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成规办[2016]218号)及《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工作方案>的通知》(简府发[2016]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乡村规划师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社会招聘: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岗位:驻简阳市乡村规划师。
主要职责:代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就乡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乡村规划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园林、景观、道路、市政、交通等)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四、方式和期限
由简阳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招聘人数6-10名。面试合格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将对其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生活补贴2万元。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6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简阳市规划局办公室(简阳市简城正中街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简阳市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表》,提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近照(一年内)3张。从事过规划、建筑及相关工作的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个人规划、建筑设计成果。
4.资格审查:10月17-18日,简阳市乡村规划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查。
(二)面试
简阳市乡村规划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21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5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4.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三)考察及确定拟聘人员
10月26日—28日,简阳市乡村规划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10月31日—11月6日,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11月7日,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在“成都规划公众平台”网站上公示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简阳市乡村规划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11月9日—11日,由简阳市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办法按照《成都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规划师管理的函》(成规函[2013]564号)文件执行。
(六)纪律监督与要求
1.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在简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人才招聘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简阳市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