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区网信办)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区网信办)三级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0周岁或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代码B0503)、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B0501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0605)、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代码B080617)、计算机软件(专业代码B080619)、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代码B080623)或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专业代码B080628)。
3、中共党员;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入职后须长期在南沙居住。
4、有互联网、新媒体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持有驾驶证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0时至2016年10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6年11月2日12时至11月4日12时,成功报名的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部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为3: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0-39078115)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南沙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