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配齐我市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请下载附件查看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除上述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二)其它条件:
1、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14、2015、2016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对口应聘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师2”、“儿科医师2”、“保健科医师2”、“检验士2”职位和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公卫人员”、“药剂士”、“检验士”、“助产士”、“护士”、“计生服务站妇科医师”、“计生服务站护士”等职位的,可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一经聘用,2014届1年内、2015届2年内、2016届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西医医师”、“妇产科医师”、“放射科医师”、“口腔科医师”、“中医医师”、“康复理疗医师”等职位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代缴60个月(5年)以上的社保缴费清单(截止2016年9月30日)及聘用合同;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职位专业对口的,可以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经聘用,2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解除聘用合同;
5、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儋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2013、2014年儋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中自动放弃聘用人员;
(3)原省卫计委定向委培医学生、定向招聘医师服务年限内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人员的待遇
1、招聘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之日算起。
2、招聘人员的其他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儋州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2、按各招聘职位职数与职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3、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30日
4、地 点:儋州市卫生局人事管理科(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9楼,电话:23882572)
5、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儋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表后,到市卫生局人事管理科报名;
(2)应聘人员还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纸质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②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③60个月以上社保缴费清单,聘用合同(应聘镇卫生院“医师”类职位人员提供);
(3)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准考证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60%)和公共科目(占40%),公共科目包括公文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卫生政策。笔试结束后,公告成绩,确定拟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人选按招聘职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面试公告期间,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计划组织、人际关系等内容。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的组织:由市卫生局组织、市人社局指导,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及社会的监督。
(四)考核。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按考试综合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镇卫生院(不含那大镇卫生院)招聘2个职数以上的职位,按各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且在儋州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决定聘用。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招聘工作,成立儋州市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
胡德智 市政府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
吴 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詹健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清奎 市人社局局长
韦茂国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邓美菊 市编委办主任
张素萍 市纪委副书记
何齐贤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途 市人社局副局长
林经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林经盛兼任,副主任由何为民担任,市卫生局人事管理科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儋州市卫生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