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8年,地处杭州湾南岸,位于上海、杭州、宁波三大城市圈中心位置,紧邻嘉绍跨江大桥。
建区以来,开发区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已完成开发建设近40平方公里,形成了精细化工、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产业,有落户企业200余家,先后获得“中国工业示范园区”、“全省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园区”、“省新型功能材料示范园区”等称号,是全省绿色安全制造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因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职工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商服务,3名。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收集、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开拓招商渠道,建立信息库;搜集项目投资信息;做好企业投资服务。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英语6级及以上,口语佳;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及有不良记录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4、具备完成民事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15室。联系电话:82734790。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一张,填写招聘报名表。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分公共面试及口语面试,公共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 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口语面试满分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
(三)笔试。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5比例确定。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入围笔试人员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其他人员不予通知。
(四)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经济待遇参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类人员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15人,不开考。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4、一经录用,需工作满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