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要承担本市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本市吸收与创新专项资金的结算管理,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推进等职责,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
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志从事产业和信息化研究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研究分析师 |
3 |
项目分析师 |
3 |
编辑 |
1 |
合计 |
7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妥后随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r@sheitc.org,或将复印件邮寄至复兴中路593号22楼综合管理部收(邮编200020)。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单位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4.体检
组织初步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54669777*7860
监督电话:23112745
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编:200020
附件:
1、《招聘简章》
2、《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 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