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人员(4名);
2、住宅修缮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承担本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的前期、实施与后期的全过程管理与工作。
(2)住宅修缮管理岗位:承担本市旧住房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本市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熟悉保障房项目计划、配套、建设管理等流程。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住宅修缮管理岗位: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本市旧住房修缮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5年9月2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报名条件与审核参见统一考试简章。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20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63193188*20023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