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承担本市危房鉴定、房屋应急抢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事务、房屋检测单位资质审核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建构筑物拆除安全管理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管理,职数2人
拆房区域管理,职数1人
房屋监察技术员,职数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管理:从事本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性工作;
拆房区域管理:从事以拆房管理为主的相关房屋安全技术业务和管理工作;
房屋监察技术员:从事房屋安全监察、住宅渗漏认定等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管理: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建筑学、文物建筑、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优先;
拆房区域管理: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优先;
房屋监察技术员: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学位,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5年9月2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20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见“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仇女士
联系电话:63193188转21112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