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开展房地产科学研究和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承担本市住房和房屋管理领域的科学研究、咨询与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技术标准和定额的编制、工程材料检测、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房屋安全技术研究岗位,职数1名;
2、房地产经济研究岗位,职数1名;
3、房修标准研究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房屋安全技术研究岗位,主要从事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及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既有房屋检测、鉴定、修缮、加固等技术研究工作。
(2)房地产经济研究岗位,主要从事房地产经济领域研究,参与房地产咨询项目。
(3)房修标准研究岗位,主要从事既有房屋修缮工程技术研究;房修相关标准编制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房屋安全技术研究岗位,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结构工程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房地产经济研究岗位,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社会学相关专业。
(3)房修标准研究岗位,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建筑工程、工程管理相关专业。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5年9月20日之前取得)。
以上岗位对经历业绩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和考核评价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对应聘人员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于8月29日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4718289*253 分机联系人:倪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23113157 联系人:卜老师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