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河海街道基层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按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七个环节进行。
二、招聘人数
财政财务核算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河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晋陵北路217号,现代城C-18号)。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4)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结束后,由河海街道纪工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
(二)笔试
1、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河海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
2、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由河海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河海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河海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并在街道辖区内公示。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与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五险一金。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85129826、85190370。
河海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85115969。
附件:2016年河海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