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体育医疗科研所(常州市体育医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27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常州市体育信息网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时间
2016年9月19日9:00—9月27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16年9月29日14:00—16: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体育医疗科研所(常州市体育医院)一楼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单位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同时发给笔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未按时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等,具体由市体育局牵头集中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3.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按照市体育局制定的面试办法组织实施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
2.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3010、0519-83990937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3003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2016年9月1日
常州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