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规划监管,经县政府研究,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拟组建宁州、竹坪监察中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助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宁州中队4名,竹坪中队3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男性,修水户籍,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4年8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内(198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5、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县卫计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免费)。如系单位聘用在岗人员,需该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8月31日(星期三),含双休日。
3、报名地点:修水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行政办公室(规划局大院内西向楼2楼204室)。联系方式:7808628(办),联系人:樊主任(13870298108)。
4、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
(三)考试
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占70%)、城乡规划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占30%)。
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录取。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五)如因体检及其它原因出现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限递补一次。
(六)聘用: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县规划监察大队、县规划局依法签订三方聘用合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用三个月合格,正式聘用。
(七)分配方法:此次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第一、三、五、七名分配到宁州中队,第二、四、六名分配到竹坪中队。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乡镇自聘人员同等对待,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所在乡镇政府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失业、工伤等相关保险。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修水县公开招聘规划监察大队辅助执法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