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院长会议关于“书记员主要采用编制外模式”的精神,有效解决全面推开司法改革后书记员不足的问题,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按照经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息烽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书记员10名。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书记员共10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5人以上,由院党组根据报名人数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
2、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3、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后至1998年8月30前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法律或计算机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书记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8、贵阳市辖区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1寸证件照二张到息烽县人民法院五楼政工科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8月30日(周末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核
考核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中文速录和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占30%;计算机中文速录考核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占30%;语言表达能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占4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2、计算机中文速录测试
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下午2:00。
3、面试
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面试顺序。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息烽人民法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根据工作确定。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息烽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确定。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息烽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差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待遇。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社会保险以及每月绩效考核200元)。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及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息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851-87728105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7721378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