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拟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司法行政人员身份,不纳入检察机关正式编制,是检察机关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委托贵阳林城人才派遣公司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检察辅助人员8名(3名<男性>,5名<女性>);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男性)。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5、年龄在20--30岁(1996年1月1日--1986年1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75米以上,优秀士官优先、身体条件好优先。
7、体格强健、有体育特长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分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两个岗位。1、检察辅助人员8名(3名<男性>,5名<女性>)其职责是:(1)协助检察官从事办案辅助工作。如:法律文书拟写、打
印、校对、送达、计算机信息录入、装订卷宗等工作;
(2)协助综合部门做好文秘、宣传、网络维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男性),其职责为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办案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7日(4天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1)投档。2016年3月4日9:00起至3月7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请应聘者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完成投档申请。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2)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凡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下列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9日(星期二)9:0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上紫林庵>)9楼。
参加复审的考生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委托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时间为3月12日(星期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范围:《刑法》、《刑事诉讼法》、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2.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下午13:00—15:00。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
五、面试
由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时间为3月19日(星期六)9:30—16:0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面试,分组进行。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为3月23日(星期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3月28—31日。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由林城派遣公司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派遣。
2、聘用人员工资实行月薪制,参照乌当区公安辅警人员待遇标准执行,乌当区财政局据实给予保障。五险一金由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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