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修文县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拟招聘的书记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残疾,能胜任招聘岗位正常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书记员的情况。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三、聘用
经考核、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待遇按照底薪2000元/月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联系方式
地址:修文县龙场镇阳明大道
电话:0851-82327566
特此公告
修文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