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 2人;
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5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人;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7人;
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贵州省乌江通航管理局)系统9人;
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5人;
贵州省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12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35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52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36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62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55人;
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46人;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要求详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违反单位规定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在读的全日制学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流程: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通过及缴费→ 网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至2016年5月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证件照务必是地方证件照指定点拍摄,自拍导致证照模糊无法辨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交通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本人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填报时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才提交报名表,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审核通过并缴费的人数)。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截止2016年5月6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申请完成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三),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职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的证明;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复印自人事档案的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注明“复印自人事档案原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应聘岗位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或文件及其复印件等;
(9) 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单位证明。
3.审核通过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3日9:00至2016年5月7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查询是否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于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8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费,2016年5月8日17:00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期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9:00至2016年5月1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10676、86831833。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分值 |
考试时长 |
9:00-11:30 |
《公共基础知识》 |
150分 |
150分钟 |
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经审查不合格空缺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除名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
7.未能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六、本方案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及监督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联系电话:0851-86831833、0851-86810676
招聘单位联系及监督电话:
1.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省交通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521993 监督电话:0851-85992144
2.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851-85992004 监督电话:0851-85992144
3.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交通技师学院):
联系电话:0851-88133629 监督电话:0851-85992144
4.贵州省乌江航道(通航)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6-7221264 监督电话:0851-85992144
5.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9-3338128 监督电话:0851-85992144
6.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86502769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7.贵州省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1-33296604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8.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4-8332465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9.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5-8255377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10.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5258229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11.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8-6777007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12.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7-8251806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13.贵州省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9-3667288 监督电话:0851-85992540
14.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851-85992186
监察室:0851-85992144
附表:
1.《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地址;
4.会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