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晋江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精神,现将2016年晋江市公立学校引进编内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2016年计划引进高端人才、高层人才、骨干人才若干名,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均可引进。
高端人才、高层人才、骨干人才条件详见《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晋江市外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和从事一线管理和教学;
4.引进的中学(含进修学校、中职学校,以下同)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含特教学校、幼儿园,以下同)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
6.热爱教育事业,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在所在区域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具体条件
1.引进的各级名校长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发文确认为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发文(发证)确认为名校长(园长)称号;
(2)中学校长任校长3年以上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5年以上,小学校长(园长)任当地实验校、示范校或中心校校长(园长)3年以上;
(3)中学校长应当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学校长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任期内,学生道德水准、学业水平、身体素质和个性特长得到普遍发展,教师专业素质得到普遍提升,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取得较大实效;学校获得当地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同级别及以上综合性先进单位称号。
(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成果突出。
2.引进的各级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发文确认为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发文(发证)确认称号;
(2)应当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教科研成果突出。
3.引进的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竞赛活动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主办),参赛选手需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逐级参与竞赛并获奖,参赛专业需属于现任教学科领域。其中,福建省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暂限于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
4.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和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教师专业技能竞赛奖项应是近5年获得。
5.取得博士学位者,其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或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但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由市教育人才办审核后可纳入相应类别教育人才引进预备人选;经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审查,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3)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政策
按照《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文件规定执行,享有安家补贴、特殊津贴、交通补贴、人事关系、职称聘任、职务聘任、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请参见附件1。
四、引才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jjrcedu@163.com)报名(报名表发出后请来电告知),并通过快件邮寄报名材料(接受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62200。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3.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请在晋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jjedu.com.cn)下载;
(2)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
(3)近5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复印件;
(4)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教)经历和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证明原件;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联系人:林友志;联系电话:85660287;传真:85693576。
(二)现场审核和业务考核
1.现场审核。2016年8月24日,晋江市委人才办、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地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现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近5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
2.业务考核。在现场资格审核的同时,晋江市委人才办、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由7-9名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按人员资格和应聘岗位分类组织。
各级名校长采用组织考核的形式考评;其余教育人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包含课堂教学、面试答辩)的70%相加。其中高端、高级人才免笔试,可直接进行面试。
考核考试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按笔试30%、课堂教学40%、面试答辩30%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课堂教学60%、面试答辩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晋江教育信息网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
(三)体检
2016年8月25日,从业务考核和现场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晋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明确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人员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引才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通过业务考核、现场审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考核
2016年9月上旬,晋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五)确定等次和公示
2016年9月上旬,市委人才办、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审核、确定等次,并提交晋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
2016年9月,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才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于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办理引进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晋江市教育人才引进。
(二)对辞职、离职来晋江市工作的高端、高级和骨干人才,若原单位同意移交档案的,给予整理入档;若原单位不同意移交档案,经本人及用人单位申请,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根据其工作经历予以办理重新建档。辞职、离职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与来我市后的工作时间合计为连续工龄。
(三)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应聘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五)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引进人才的政策待遇兑现按认定的人才层次根据《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执行。其中,引进的各级名校长的职务,由晋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进行考察,经研究同意,按聘任制方式进行聘任,聘任期限为三年。聘任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正式的职务任免。聘任期间纳入相应干部管理。
(七)本次引才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晋江市教育人才办、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660287
监督电话:85660279
2016年晋江市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2016年晋江市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晋江市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