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巡防队伍建设,促进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新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30人,全部招男性。
一、基本条件
1、年龄20至30周岁;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3、视力条件:双侧裸眼视力为1.0以上;
4、政治可靠,思想觉悟高,没有犯罪前科,无劣迹,热爱治安巡防工作;
5、平顶山市户口(含所辖县内),城乡不限,辖区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适龄应征青年、有机动车驾驶证者(2年以上驾龄)优先聘用。
二、福利待遇
月薪1080元(含个人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1月21日。
2、报名地点:新华区综治办(新华区法院北楼三楼综治办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8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反犯罪证明;村(社区)出具的无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证明(证明机关需要加盖公章)。
3、试用期为1个月。
4、招用后,由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咨询电话:2358369
新华区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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