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8月10日—8月19日)。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网上报名(8月17日—19日中午12时止)。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应聘者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3、网上预审资格和缴费(8月17日—19日下午17时止)。每天中午12点前,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预审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网上缴费后的应聘者,按报考的考试代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传照片。
4、现场资格初审(8月22上午8时—下午17时)。由县领导小组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8月23日—8月24日)。资格初审合格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和报名表并打印备份,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25日)。笔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其中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
2、面试(8月30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9月1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罗永锋任组长,杨剑波、骆韶宏、周达武、彭金明、黄荣耀、李仁广、管启伟为成员,杨剑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2858181
监督电话:0736-2868267
汉寿县水利局
汉寿县信访局
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