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特面向社会招聘1名行政辅导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1名,主要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了解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及维护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0104室)。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925。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电子政务维护。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我办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合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次年合同期限按照城区相关规定再行考核签订。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城区外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